滁州学院召开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 2022-10-26   作者:   浏览次数: 134

20221025日,滁州学院召开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21名委员出席会议2名委员因事请假。会议由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桂林主持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审议个别科研失信行为的学术处理结果

会议听取了科技处副处长刘传龙关于张某、李涉嫌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过程与学术处理结果的汇报。会议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通过了对张、李涉嫌科研失信行为的认定及学术处理结果的决定。

的学术处罚如下:

1)公开通报;

2)撤销科研项目2010SK475、人才项目2010SQRW107,追回结余资金;

3)自学校正式发文之日起,二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4)自学校正式发文之日起,二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

5)责令辞去滁州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

6)自学校正式发文之日起,二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7)自学校正式发文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本校或外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李的学术处罚如下:

1)公开通报;

2)撤销其主持的科研项目2012sk006Z,追回结余资金

3)自学校正式发文之日起,三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4)自学校正式发文之日起,三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

5)取消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

6)自学校正式发文之日起,三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7)自学校正式发文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本校或外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主任委员郑朝贵发言

    郑朝贵指出,要强化思想,明确底线,依法依规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各位委员要做称职的监督员,时刻提醒全体教师,以此为戒,治学严谨,秉持实事求是的科研态度,发扬良好的学术作风!